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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的阳光播撒校园—全市各法院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见闻

教育 06-02

  让法治的阳光播撒校园—全市各法院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见闻

  “同学们,如果受到校园欺凌你会如何保护自己?”

  “你们知道未成年人达到多少岁要负刑事民事责任吗?”

  ……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六一”儿童节前夕,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让青少年从小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市各法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以特有的方式为法治建设的未来传道授业解惑,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法律守护“少年的你”

  让孩子们远离欺凌的困扰,不仅关系着千万家庭的幸福,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干警来到市育生中学,以热播电影《少年的你》等热门话题为切入点,为师生们上了一堂主题为“让法律守护少年的你”的法治专题知识讲座。

  为了让学生更加容易理解、接受难懂的法律条文,法院干警结合自身成长和办案经验,引用真实鲜活的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深入浅出、以案释法,为学生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极有可能引发的违法犯罪,让学生们理性交往,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

  “现在我知道了校园欺凌有哪些行为,也懂得了面对校园欺凌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干警讲得特别生动,让我知道了如何保护自己……”采访中,学生们纷纷表示这堂知识讲座让他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同样,在麦积区石佛镇石佛中心小学,麦积区人民法院三阳川人民法庭的法官们通过如何远离校园暴力,如何自我保护免受侵害,如何规范自身行为三个方面,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石佛中心小学教师王老师说,法治课不仅让孩子们了解到什么是校园欺凌,更重要的是教会了他们如何正确面对问题并保护自己。

  “我们希望通过法治宣传,让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规范自己的行为,远离校园暴力并学会自我保护。”三阳川法庭负责人张岱鹏告诉记者,结合三阳川法庭“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特色品牌工作,今后会一如既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

  “护航”孩子健康成长

  “以前都是在电视上了解,这次法官和干警来幼儿园讲座,让我近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在听完法治讲座后,清水县第三幼儿园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讲座给她带来很多启发,作为一名教职人员,她认为法律知识的储备可以帮助大家更冷静地面对和处理突发情况,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加一把“安全锁”。

  清水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赵丽亭告诉记者,为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进一步提高幼师队伍的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预防幼儿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清水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以“幼儿园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讲座,“护航”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讲座中,法院干警结合以往受理的案件,向教职工介绍了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及预防措施,并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法律规定。

  “陌生人给的饼干、巧克力、饮料不能拿;放学路上要结伴而行走大路……”在麦积区甘泉镇文泰华光彩小学,送法进校园的法官没想到,参加活动的除了学校师生,还有不少赶来的家长。

  法治课上,法官根据小学生的特点,介绍了法官的工作,结合《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从预防网络诈骗、拒绝校园欺凌、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自身防护等方面进行讲解,同时为大家准备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为校园注入法治“养分”

  “法官,如果校外有人拦着我要钱怎么办?”“法官,爸爸妈妈偷看我的聊天记录怎么办……”近日,为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共建平安法治校园,秦安县人民法院法官应邀来到秦安县桥南中学和民生中学,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律知识讲座。

  讲座以生活中的实际案例为载体,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从国家安全是什么、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出发,讲解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警示师生警惕发生在身边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

  “听了法官的宣传讲解,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犯罪,怎么预防犯罪。我会从自身做起,知法守法,带动身边的同学一起去做法治宣传员。”5月27日,在秦州区藉口中学的法治讲座上,高二年级学生董璇玥说。

  当天,秦州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张丹结合青春期学生心理,用真实案例给同学们讲述了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远离不良因素的侵害保护自身安全。

  “法官们每次来学校,都会提前交流,询问授课内容、宣讲形式、受众年龄等,就是想让法律真正走到孩子们身边,走进他们的心里。”藉口中学教师马嵘告诉记者,接下来学校还将通过思想教育课、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们遵纪守法的意识。

  张丹告诉记者,通过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从根本上降低犯罪率,这样对社会、学校、家庭都有利。“我们的出发点就是为校园注入法治‘养分’,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未成年人。”

  子女抚养引发矛盾法检两院合力化解

  近日,王某诉柴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在秦安县人民法院莲花法庭开庭审理。秦安县人民检察院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能动履职,首次出庭支持起诉。

  经法庭审理查明,王某与柴某经自由恋爱,从2009年3月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于2009年12月生一女孩,2014年5月生一男孩,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因不能正确处理孩子抚养问题引发矛盾。在王某申请后,秦安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

  庭审中,法官与检察官根据原、被告对孩子抚养的条件、怎样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方面释法说理,当事人双方当庭自愿达成两个孩子由柴某抚养的协议,使这一纠纷妥善解决。

  “人民法庭联合县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保护了弱势群体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又一举措。”办案法官说。

  家中现金被盗 警方快速破案

  5月31日,杨先生带着一面印有“破案神速 真心为民”的锦旗和一份自己书写的《致谢书》到张家川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为民警快速找回自己家中被盗的10000余元现金表示感谢。

  5月27日10时许,家住龙山镇北街村的杨先生急切地跑到龙山派出所报警称,其家中一个包里放着的10000多元现金不见了。接到报警后,民警调取了杨先生住宅周围的监控,对每一个镜头进行细致分析研判,最终确定了一名嫌疑较大的中年妇女,由于该妇女当时戴着口罩且监控画面较模糊无法确定其具体身份信息,民警又对该妇女经过的监控逐一排查研判,发现该妇女在龙山镇汽车站的一个监控画面中消失。随即,民警立即前往汽车站向司机询问有关情况。最终在一个司机口中得知,该妇女是梁山、庄浪一带人。接到此消息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最终确定该妇女系梁山镇人。

  由于该妇女系精神障碍患者,怕其将10000余元丢弃或遗失,民警立即展开行动,一队留在该妇女家中蹲守,一队前往其娘家庄浪县韩店村蹲守,另一队在梁山镇周围寻找该妇女,最终在民警72小时的不懈努力下,于5月30日将杨先生家中被盗现金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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