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天水

接受社会监督听证凝聚共识 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寄递安全

天水 07-07

  接受社会监督 听证凝聚共识 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寄递安全

  “对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虚心接受,我们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努力做好全市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和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工作。”7月4日,在天水市检察院公开听证会上,被建议单位某快递企业代表表示。

  今年5月,市检察机关在对辖区部分快递网点走访调查中发现,我市辖区少数快递经营企业存在部分快递面单未采取隐匿措施处理收寄件人信息,部分快递网点未100%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等问题,寄递用户个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收寄物品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性,于是立案进行调查。

  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凝聚共识合力,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寄递行业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听证会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5人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快递企业代表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案件基本情况,相关证据、听证会需要解决的问题等通过PPT形式进行详细介绍。被建议单位代表对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说明,其他与会代表分别发言。

  “这次听证会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做好源头把控。”另一快递企业代表就行业管理中的难题、改进建议以及如何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表态发言。

  “这次听证会准备充分,组织严谨,让我们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希望被建议单位针对检察机关指出的快递行业落实寄递安全制度不到位、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意市人民检察院向被建议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一名听证员告诉记者,通过充分讨论,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和各方意见进行了评议,形成了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听证会结束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耀明当场向被建议单位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邮政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切实推动寄递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推动完善寄递安全监管体系,促升寄递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将‘七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为促进寄递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杨耀明说。

  清水县人民法院 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感谢法官们的辛苦付出,帮我追回被骗的钱。是你们的执行,让我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7月1日,在清水县人民法院举行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上,申请执行人张某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

  申请执行人张某在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中受骗20万元,案款层层转入后,打入了第三人蔡某的银行账户中。清水县人民法院了解案情后,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委托福建省石狮市法院冻结、扣划蔡某的银行存款,成功为张某追回受骗资金20万元。

  另一申请执行人李某在为执行法官送上锦旗后,对记者说:“我和时某的劳务费一直没要回来,后来在法院申请了执行,今天法官给我执行回来了,我感到特别高兴,他们的帮助,让我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据了解,李某、时某曾在武某处务工,但迟迟未拿到应有的报酬。针对这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清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到武某还经营着一养殖合作社。随即前往该合作社对被执行人武某实施拘传,并向武某告知了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果,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武某向法院交来全部案款。

  一起起案件,一笔笔案款,一句句感谢……这些是清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缩影。当天上午,法院对在“2022夏日雷霆”执行会战期间执行到位的部分案款进行集中发放,共发放案款570余万元,发放范围涵盖涉农民工工资、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民营企业贷款等案件。

  据悉,在“2022夏日雷霆”执行会战期间,清水县人民法院利用最高法院财产网络查控系统,完成财产网络查控288案次,划拨68案,拘传、拘留34人次,罚款4人6000元,强制腾退房屋1起,查封和发起网络拍(变)卖财产价值1300余万元,限制高消费75案,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9人,公告悬赏17人。办结执行案件127件,执行标的1153.06万元,到位标的702.30万元,执行案件结案率70.89%,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45个百分点。

  亲人去世后银行存款怎么办?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手里的余钱也多了起来,部分人会选择将钱存在银行。可是,如果亲人意外去世,银行留有的存款该怎么办呢?现实生活中,经常存在存款人去世后,其亲属遗失存折或者不知道账户密码等情况,这个时候要怎么做才能取出这笔遗产呢?来看看秦州区人民法院平南法庭审理的这起法定继承案件。

  何某的父亲在银行有存款20000余元,何某父亲去世后,何某到银行提取该款时,却被银行拒绝提取。无奈之下,何某来到秦州区人民法院平南法庭,要求法官为自己出具一份“证明”,证明其父亲的这笔存款由自己继承。

  法庭通过询问了解到,何某父亲生前只育有何某一人,再无其他子女。法庭告知何某,可以同他母亲协商解决。为取款方便,经何某母亲同意,将丈夫的20000余元存款由儿子何某继承。随后,何某拿到调解书后如愿到银行取到存款。

  “存款人去世后,其存款将会变成遗产,由继承人按照顺序继承。”秦州区人民法院书记员赵智慧表示,《民法典》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于已经死亡的被继承人在银行中的存款,银行是无法判断该笔款项的具体归属。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到公证处公证其继承关系,银行方可凭借公证书将该笔款项支付给被继承人。同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选择诉讼途径,通过法院开庭询问其余法定继承人的意见后,可以作出生效裁判文书作为银行等储蓄机关为该笔‘遗产’的处分依据。”赵智慧说。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网上有所的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和本站无关,如有侵权请指出,我们立刻删除,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天水在线-让世界了解甘肃天水

天水在线-今日天水新闻门户

| 浙ICP备05082053号-1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